此俗起于上古,泛稱"歸寧",為婚后回家探視父母之意,漢民族婚姻風(fēng)俗。即成婚后三、六、七、九、十日或滿月,女婿攜禮品,隨新娘返回娘家,拜謁妻子的父母及親屬。此為婚事的最后一項儀式,有女兒不忘父母養(yǎng)育之恩賜,女婿感謝岳父母及新婚夫婦恩愛和美等意義,一般,女家皆設(shè)宴款待,新女婿入席上座,由女族尊長陪飲。女親家廣設(shè)華宴,款待新婿,這就是回門宴春秋時期就有回門之俗,后代沿襲至今。由于"回門"是新婚夫婦一塊回門,故稱"雙回門",取成雙成對的吉祥意。
新娘家老人心里非常重視三天回門,因此新郎事先無論是從思想上還是在禮品上都要有所準(zhǔn)備,爭取給岳父岳母留下愉快的好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