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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婚姻需要什么手續(xù)

日期:2025-01-24 16:32:07作者:茜茜閱讀:10770

近年來,隨著我國開放力度不斷加大,眾多國人走出國門,同時也有很多海外友人來到中國。這期間,很多未婚男女走到一起,喜結連理,傳出一段段佳話。對于要娶回來“洋媳婦”“洋姑爺”的國人來說,首先面臨的一關就是婚姻登記?;槎Y紀這里就為大家準備了一篇詳細的跨國婚姻登記攻略,大家好好看看吧。


 

一、跨國婚姻結婚登記地點: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nèi)地結婚的,內(nèi)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nèi)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nèi)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二、跨國婚姻結婚需要準備的材料:

1.辦理結婚登記的內(nèi)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jīng)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2.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jīng)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3.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jīng)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三、跨國結婚登記流程: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需要注意的是,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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