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竹馬很多時候都是有一點兒親屬關系的,或者同姓鄰居,或者表哥表妹。在我國古代,表兄妹這樣的近親結合是很常見的。不過,以往是以往,現(xiàn)在近親結婚已經是不被允許的了在,這我國婚姻法中就有相關規(guī)定。那么近親已經舉行了婚禮,法律會怎么處理呢?
事實上,“結婚”有著民事上和法理上的雙重意義。在民事上,舉辦婚禮,就標志著昭告天下兩人已經成婚,是為夫妻。在法理上,領了結婚證的才算夫妻?,F(xiàn)在民事糾紛一般不會死扣婚姻法,而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領結婚證,情況屬實的話,法院也會予以承認。
也就是說,近親不能領證,在法律層面嚴格來說,是不能稱為“結婚”。至于舉辦婚禮,這是民事行為,法律沒有相關規(guī)定,也不會加以干涉。
近親結婚,如果是表兄妹的話。如果選擇不生育,其實對婚姻健康沒有任何妨礙。畢竟,從人倫上考慮,表兄妹結婚直到民國,都是得到承認的。從生理上看,不進行生育就無需考慮優(yōu)生優(yōu)育的限制。只不過不能領證,很多夫妻的權益都得不到法律保障,確實需要慎重。
以下是認可表親結婚的國家:
北歐五五國:丹麥,瑞典,芬蘭,挪威,冰島。部分歐洲國家比如荷蘭等。日本以及美國的19個州。
最后,小編還是要勸誡各位,近親結婚絕對不要生育,直系親屬絕對不能在一起!不然,即使法律美規(guī)定,兩個人的社會壓力也足以讓人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