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與國內婚姻相比,情況比較復雜,這種婚姻的締結、恢復或解除,須為當事人雙方所在國的法律認可,所以我國大陸人和外國人結婚時必須要提前了解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才可以。
1、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2、凡涉外婚姻當事人在我國國境內結婚或離婚的,都必須按照我國國法律的規(guī)定辦理。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1、當事人申請結婚登記,必須分別按照《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guī)定》、《華僑同國內公民、港澳同胞同內地公民之間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guī)定》或者臺灣地區(qū)的居民同內地居民之間辦理婚姻登記的有關規(guī)定,提供證件和證明。
2、申請結婚登記的外國人(不含外國僑民)提供的婚姻狀況證明,應當由該國公證機關出具,并經該國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在華連續(xù)居留六個月以上的,可由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婚姻狀況證明,并可不經認證。
3、當事人申請結婚登記,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雙人合影二寸相片3張。
結婚登記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在涉外婚姻里更是如此,希望有需要的小伙伴在登記之前還是要去向專門的法律顧問詢問清楚哦。